撿到錢 - 撿到錢可以拿多少 - 撿到錢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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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

拾得人領回公告於公告後3個月內,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本人印章至發文單位認領。 · 如 

撿到東西怎麼辦?送到警察局卻一直無人認領,東西會變誰的

所以撿到遺失物除了送到警察局,也可以選擇用儘速通知所有人、遺失人、其他有受領權的人,或向警察局、自治機關報告並交付的方式。但如果沒有通知、報告交付 

撿到錢或東西可以直接捐給慈善機構嗎?

依民法第802條:「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民法第803條:「拾得遺失物者,應通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應為招領之揭示,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 

撿到錢該怎麼處理?

又所謂的搬運贓物罪,按刑法第349條第2項規定,「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此和侵占遺失物最大的差別,若是 

撿到錢而據為己有的法律效果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路上撿到錢是幸運還是招來厄運

拾得人將東西送到警察局後,通知失主前來領取而沒來領,經過招領也無人認領,從通知或最後一次招領的那天開始起算,超過6個月沒有來認領,那麼拾得人可以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