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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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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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9條. ﹝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得積極就下列事項,協助文化創意事業塑造國際品牌形象: 一、知名國際展演、競賽、博覽會、文化藝術節慶等活動之參加。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一、法人化及相關稅籍登記。 · 二、產品或服務之創作或研究發展。 · 三、創業育成。 · 四、健全經紀人制度。 · 五、無形資產流通運用。 · 六、提升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2023-05-15)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係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制定公布,並自九十九年八月三十日施行,其後為完備我國文化中介組織體系,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時間. 2010年10月06日. 最新修正時間. 上稿時間. 2013年03月. 相關連結.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創產業類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施行細則 · 文化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 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 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