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施工)面積× 工期:建築房屋、道路、隧道、管線、橋梁、區域開發工程 · 2. 總樓地板面積:拆除工程 · 3. 外運土石體積:疏濬工程.
113/01/23 113年02月06日至02月14日,本局將暫停受理營建空污費申辦案件。開工日於春節年假期間之工程,請務必於113年02月05日前完成營建空污費開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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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作業指引.
為落實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專款運用於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由中央統籌徵收,並將徵收所得金額的60%直接撥交地方運用,而營建工程空污費則由縣市政府向營建業
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規定,銷售者或進口者應於每月15日前,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填具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書及繳款單,並將前月份之空氣污染防制費,自行繳納至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