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細則 -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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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相關法案專區
《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爭法或醫預法》)於107年4月終於由行政院送立院審議,於5月9日首度在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竟就踢到鐵板,審查4條就散會;直到5月24日續
衛生福利部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療爭議關懷資源專區
此網站為藥害救濟基金會下的醫療爭議關懷資源中心所建置之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暨關懷資源專區。 建置目的:為解決民眾、醫療機構在遭遇醫療爭議時可能遇到的疑問和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專區- 醫事司
一、維運重大醫療事故通報系統,並收受、審查及處理醫療機構之通報。 · 二、組成專案小組,辦理醫療事故專案調查。 · 三、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之正面意義
醫預法旨在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及提 升醫療品質,並以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 解先行及事故預防提升醫療品質三大原則建立新 機制,包括醫療機構成立關懷小組並 6 頁
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營造醫病和諧
三、事故預防:醫院應建立內部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形塑不責難的病安通報與風險管控機制;醫療機構對於發生之重大醫療事故,應主動進行根因分析、檢討改善,並通報主管機關; 另,